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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meswangsynnex 于 2015-3-3 19:51 编辑
美国商务部3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行为。面对美国的第二轮“双反”,业内人士认为,以前国内企业采取绕道规避美国“双反”的方式几乎行不通了,今后海外建厂或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今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又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此次,初裁认定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针对美国此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初裁,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4日就此表示,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国出口份额约10%,虽然和之前已经平息的欧盟市场相比占比较低,但接二连三的争端已经让国内光伏企业元气大伤。”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瞿晓铧说。
据悉,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8月和10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美国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鉴于此前我国与欧盟通过价格承诺的方式达成和解,业界也曾寄希望与美国签订价格协议,但在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看来,美国跟欧洲的出发点差太多,美国不是为“双反”而反,很难谈下来。
保利协鑫副总裁吕锦标认为:“价格承诺是我们提出来的,估计很难,看得出来美国很强硬。美国这次反补贴一项就裁定这么高的税率,再加上反倾销税,比上次凶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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