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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部分地区和高耗能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导致我国能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有所加剧,每年都有二十几个省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拉闸限电的现象,对生产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基本实现工业化这一宏伟目标,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重化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经济方面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和能源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能源相对不足,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还面临交通运输、水资源制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近日,外部电源能效标准与标识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对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节能产品认证事宜进行讨论。 一、制定标准 外部电源节能标准规定了用于把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一个固定的、单路低压直流或交流输出电压的外部电源(以下简称电源)能效限定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仅使用与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50W的电源。该标准采用如下术语和定义。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外部电源有:①把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直流低电压;②每次使用时只提供一个固定的直流电压输出;③与用电负载配套;④可与用电负载分离;⑤通过电线、电缆或其他永久性连线与终端产品连接;⑥不配备任何电池;⑦不带有化学电池,不带选择开关和指示灯,不带有充电状态指示器。单路输出式交流—交流外部电源有:①把交流电网电压转换为交流低电压;②每次使用时只提供一个固定的交流电压输出;③与用电负载配套;④可与用电负载分离;⑤通过电线、电缆或其他永久性连线与终端产品连接;⑥不配备任何电池;⑦不带有化学电池,不带选择开关和指示灯,不带有充电状态指示器。 二、内容介绍 该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内容是对外部电源的能效限定要求,它在标准实施时将作为强制性指标。能效限定值是国家允许产品的最低能效值,低于该值的产品则是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能效低的产品不但额外消耗了大量能源,同时也相对加大了用户在用能方面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标准中的能效限定值是对外部电源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能效低的产品进入市场,是国家淘汰高耗能产品的依据。 第二个内容是对外部电源的节能评价要求,属于推荐性指标,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节能产品认证是我国《节能法》规定的一个重要的节能管理制度,以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率。当产品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时,就可向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并获得其颁发的节能标志和证书。 第三个内容是目标限定值,提供了一个将在2年后开始生效的效能限定值指标,该指标为生产企业提供一个国家能源政策信息,使企业有一定的时间去提高能产品的节能技术,改进产品结构或生产工艺,从而变堵为疏,使产品的能效能够在一个良性环境中稳步提高,并进一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三、任务来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办公条件的日益改善,越来越多的带有外部电源(也称电源适配器)的电器产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MP3播放器等等,进入家庭和办公室。随着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数码产品的迅速普及,外部电源的产量也在激增。全球在用的外部电源有100亿只,中国在用的外部电源约7亿只。外部电源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的大量廉价劳动力资源吸引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中国,中国已成为外部电源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据国外机构的调查数据,我国交直两用单路输出电源2001年的销售额为7.32亿美元,约占电源市场总量的60%,预计2002~2007年增长率为12.4%。 因为外部电源是将交流的电网高电压转换为一个稳定的直流或交流低电压,在高压和低压的转换过程中,就会有能量损失,测试数据表明一些外部电源的转换效率只有20%~40%,而高效的外部电源转换效率可高达90%。据专家测算,高效电源设计可以节约15%~20%的电能而且都是已经应用的成熟技术。因此提高电源的能效,推广和采用高效电源产品,对于电源产品保有量迅速增长的我国来讲,是很好的降低能耗的途径,进而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外部电源能效提高一直不被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电源几乎全部是和终端产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配套销售的,采购外部电源的是终端产品的生产商而不是支付电费的消费者。外部电源没有同意的能效标准也没有供消费者了解产品能耗的任何标识或信息,消费者没有选择权。此外行业竞争激烈,利润降低,导致企业提高能效的积极性降低。 2003年外部电源能效问题开始得到我国相关机构的关注,并进行了初步的行业调查。2003年该项目得到了美国能源基金会的资助,被列为能源基金会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之一。2003年5月中标认证中心(原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开始着手制定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与此同时美国环保局能源之星项目、美国加州最低能效标准项目、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最低能效标准项目也于同期开始研究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美国、中国以及澳大利亚开展了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在各自的国家开始了样品测试和试验方法比对工作。2004年5月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始着手申请国家能效标准立项工作,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2005年5月,外部电源国家能效标准被正式列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项目编号:20050974—Q—469。 四、工作过程 标准起草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和发布测试方法。2003年中标认证中心和美国环保局共同组织专家和有关机构开始起草测试方法,得到了包括中国赛宝实验室、国家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国加洲能源委(CEC)、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美国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美国UL实验室,欧洲联合研究中心等单位和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经过多方征求意见以及中国和美国多次比对试验,测试方法于2004年3月完成,并正式开始用于数据的收集和技术指标的建立。 第二阶段收集测试数据。2003年中标认证中心组织中国赛宝(总部)实验室对500个电源产品进行了测试。与此同时,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合作机构也采集300个不同型号的电源产品进行了测试。共计800个产品的测试数据汇总到美国“能源之星”项目的电源技术要求起草组进行分析。 第三阶段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起草颁布。在对测试数据分析的基础上,2004年3月份,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合作机构的起草人员共同协商起草了外部电源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一个草案,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召集电源生产企业、用户企业和业内专家讨论修改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在2004年6月形成技术要求的第二个草案,随后又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召集电源生产企业、用户企业和业内专家讨论修改,并在网上征求意见。依据各方对第二个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2004年8月出台技术要求的第三个草案,在美国“能源之星”网站上征求意见。 美国“能源之星”依据AHAM(美国家电协会)意见进行修改出台技术要求的第四个草案。 中标认证中心采用走访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征求了中国企业和业内专家对于界定技术要求涉及的产品范围的意见,都表示美国AHAM的意见从技术角度上是没有道理的。与此同时,美国加州能源委(CEC)、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也不同意AHAM的修改意见。2004年9~11月,起草组通过面议、召开电话会议方式与美国“能源之星”、美国加州能源委(CEC)、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几方经过反复协商,除美国“能源之星”采用根据AHAM意见进行修改的技术要求第四个草案外,其他几方均表示同意采用技术要求的第三草案。2004年12月中标认证中心经过审定正式颁布了CSC/T30-2005《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2005年1月15日和美国“能源之星”同步启动了外部电源节能产品认证工作。 第四阶段国家能效标准起草准备。按照项目的策划,国家能效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将直接采纳中标认证中心颁布的技术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2004年4月有全国能标委组织在广东东莞召开了标准第一次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中国电源学会、中国赛宝(总部)试验室、深圳三马电器有限公司、飞宏(东莞)电子有限公司、联德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光宝电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美国ECOS公司的专家通过电话进行了项目介绍和研讨,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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