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真的假的
假设某老板开的公司帐上有一个亿的利润想要分给自己,他的公司需要先交25%的公司所得税,交完税后剩下的75%还要再交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统共要交4000万整给税务局。
如果他的公司拿了这一个亿去买了两辆布加迪威航爱马仕特别版,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首先这两辆车可以作为公司资产分5年进行税前抵扣,换句话说,这一个亿可以作为成本消化,每年有2500万的收入可以不交25%的公司所得税,5年少交稅2500万。其次,他的公司可以用购车的增值税发票抵扣17%的税收,共计抵扣1700万。过了5年以后,账面上这两輛车的残值变为零,他的公司无偿将车处理给他自己,不过市场情况不是如此,据说该豪车很保值,他又以一个亿把两辆车处理给了另一个富豪开的公司,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二手车买卖不征所得税,于是某老板5年后把一个亿如数拿到了口袋里,还免费开了5年布加迪威航,外带为公司省了4200万税,为自己省了4000万税。
所以,个税起征点到底是3000还是4000的讨论根本没有意义,无非是一群穷人之间因为红眼病演出的的笑话。对于真正的有钱人,国家根本1毛钱的税也征不到,还在倒贴给他们大量本应该征收的税收,更不用说每年用“扶植企业”、“高管津贴”等等名义倒贴给他们属于老百姓的血汗钱,实在不行,他们就搞个移民或者把母公司安在香港或者维京群岛,再用外资名义回来赚政策空子,照样可以不用交税赚个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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