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警系统设计工作非常重要。现在我们发现很多单位在建设使用防盗报警系统时,没有进行认真的现场勘察,没有结合现场环境进行有效设计,想当然选用报警设备,想当然进行安装,这是目前防盗报警系统推广应用中的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
一般来说,防盗报警系统设计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方面是相关报警系统标准或关联标准中明确要求的。
1)、系统设计要规范、要实用
防盗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基于对现场的实际勘察,根据环境条件、防范对象、投资规模、维护保养以及接处警方式等因素进行设计。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标准的要求,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设备选型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这一点对从事防盗报警系统设计单位要求较高,目前很多单位在这一点上还做得不够。
2)、要根据标准规定注意系统的先进性和互换性
防盗报警系统的设计在技术上应有适度超前性和互换性,为系统的增容和/或改装留有余地。
根据我们工作中的经验,一般系统要有20%的冗余。
3)系统的准确性
防盗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探测入侵行为、发出报警信号;对入侵报警信号、防拆报警信号、故障信号的来源应有清楚和明显的指示
入侵报警系统应能进行声音复核,与电视监控系统联动的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应能同时进行声音复核和图像复核。
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防盗报警系统不允许有漏报警。
4)、系统的完整性
系统应对入侵设防区域的所有路径采取防范措施,对入侵路径上可能存在的实体防护薄弱环节应有加强防范措施。所防护目标的5m范围内应无盲区。
关于完整性问题,现在比较成问题。我们在日常验收和检查中发现,很多报警系统存在很多漏洞,关键是设计时缺乏完整性概念。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技术设计人员对标准内容的充分理解和积累丰富的报警工程经验。
5)、系统的纵深防护性
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采用纵深防护体制,应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分区域、分层次的设防。一个完整的防区,应包括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类型的防区,对它们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防护区内应设立控制中心,必要时还可设立一个或多个分控中心。控制中心宜设在禁区内,至少应设在防护区内。
关于标准中这一点的理解和应用,管理人员需要予以足够的关注。目前在文博系统、银行金库、代保管库的防范上注意到了纵深性问题,但在其他方面在强调报警系统的纵深性上比较欠缺,很多都是孤立的,缺乏层次性的。
6)、联动兼容性
防盗报警系统应能与电视监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当与其他系统联合设计时,应进行系统集成设计,各系统之间应相互兼容又能独立工作。防盗报警的优先权仅次于火警。
原文地址:http://www.dvs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15353&page=27
|
|